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自觉接受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的批评监督,根据《中小学师德评估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举报制度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政治思想方面: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无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活动;是否处处、时时维护集体的荣誉和形象。
2.热爱学生方面:是否存在加班加点或拖堂现象,作业布置是否适量;有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是否有讽刺、挖苦伤害学生自尊现象;对待学生是否一视同仁,有无偏袒优生,放弃后进生现象;有无借工作之便向学生销售商品、乱订学习资料、乱收费现象;是否有收受礼品向学生家长索要、索请现象。
3.日常工作表现:是否有迟到、早退和随意旷课现象,上班时间有无做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态度是否认真,有无不备课而进课堂的现象,作业批改是否及时;是否团结同志,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
4.表仪态方面:无穿奇装异服、背心、短裤、超短裙、拖鞋等进教室现象;上课时间有无使用通讯工具;是否存在说脏话、粗话、酗酒、赌博等有损教师形象的事情。
二、举报方式
凡发现教师有违背上述职业道德的现象,校内教职工和学生可直接写信投往校长室,校外人士可拨打举报监督电话: 0391-6612511 对举报教师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经查属实,每一次扣职业道德2分,情况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业务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谢毓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