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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水一中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

时间:2023-05-24 09:45来源:教导处 作者: 点击: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振兴教育的根本所在,教书者必先强己,育人者必先律己。身为一名教师“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时常自查自己的言行看自己是否有愧于教师这个光荣的称号。并做到如下几点:

(一) 爱岗敬业。热爱祖国的教育事业, 为教育事业努力奋斗, 尽职尽责, 教书育人。

(二) 为人师表。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 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 要求学生做到的, 自己首先要做到。

(三) 严谨治学。认真钻研业务, 不断学习新知识, 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改进教学方法, 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四) 关爱学生。平等地对待班级的每一名学生, 当学生有进步时我给予表扬, 当学生出现错误时及时指出并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 不讽刺, 挖苦, 歧视学生, 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五) 尊重家长。教师要和家长共同携起手来, 了解每一位学生的特点, 对学生因材施教。

(六) 廉洁从教。对学生一视同仁,不乱收费,不请客送礼。

(七)与同事团结协作,友好相处,发生矛盾要以理服人,文明处理。

学校是全体教师工作和生活的地方,是我们每位教师赖以生存的精神家园,每一位教师都是学校的主人,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拥有绝对的自由权,应得到绝对的爱护和尊重。对违反校规和对教师造成伤害的人和事,一定要严肃处理。

对违反师德师风教师处理规定:

1.对违反上述任何一条的教师,校方及时指出,批评教育。

2.对于第二次违反规定的教师大会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材料,收编入档。

3.连续犯三次的,停薪留职,留校察看,并连同前两次的处理结果一并作为入编档案,上交教育局,作为教师入编评定。

4.特别强调第(七)条:与同事团结协作,友好相处,发生矛盾要以理服人,文明处理。

(1)同事之间发生矛盾,要学会冷处理,先把事情放一放,隔一夜,然后再坐下来谈,心平气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2)禁止教师说粗话,恶语伤人,对主动挑衅,出言不逊的教师校方将追求其责任,作为责任方按《对违反师德师风教师处理规定》的第二条严肃处理,第二次发生按第三条处理。

(3)严禁教师动手解决问题,对于主动出手,拳脚相向,对教师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校方将根据受害方申诉要求,对其进行严厉处理,第一次按照《对违反师德师风处理规定》的第三条处理(及学校发文停薪留职,留校察看);第二次再犯,连同第一次的处理结果上报教育局,作为学校对此教师的审核评定结果。

 

 

(责任编辑:谢毓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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