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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水一中关于优质课参赛教师选拔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11 10:32来源:教导处 作者:教学园地 点击: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艺术的提升,也为教师职称评定、专业领域发展等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保证每位教师都能获得职业的成就感和幸福感,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1.市级以上教研部门优质课、实验创新优质课、信息技术融合优质课等符合职评条件优质课的参赛人员选拔。

2.其他类别的荣誉推荐需要进行优质课选拔的。

3.校级优质课、示范课及观摩课人员选拔。

三、选拔原则

鉴于我校教师素质整体较高的特点,也考虑到教师职评工作的需要,在选拔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原则:

1.教学成绩优异,授课水平较高者优先的原则。

2.机会均等,未参加者优先的原则。

3.照顾年龄及需求,年长者和需求急切者优先的原则。

四、选拔程序

校级优质课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每学年举办两次优质课比赛,一次是以青年教师汇报课为主题的优质课,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另一次是以骨干教师示范课为主题的优质课,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参与人员的选拔方案及评奖方案以每次活动的通知为准。

市级以上优质课

1.自愿报名,在济水一中校园网下载填写“参加优质课选拔”报名表,并按学校通知在有效时间内交到指定责任人。

2.资料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参与评选。

(1)受学校及以上纪律处分,限制推先评优期不满者。

(2)近一年内有重大教学事故者。

(3)最近四次考试成绩(期中、期末)总评(平均相对分)有两次及以上处于同学科教师后三分之一者(四舍五入确定人数)。若同学科教师只有两人,则总评悬差超过2分者,较低教师按处于后三分之一计算。

3.初评讲课

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进入讲课初评环节,初评方式与上级优质课评选方式一致,即采用“说课+答辩”或“现场作课”等方式进行。在教导处监督下,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并在评委组成、评分等方面做到公平、公正,当场对参加选手公布成绩,接受教师监督。

4.综合推荐

(1)根据参加初评人数分类,初评人数3人以下(含3人)者,均有被推荐资格。初评人数为4—5人时,最后一名直接淘汰,超过5人时后三分之一(四舍五入)淘汰,其余人员有被推荐资格。

(2)对于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有向省里推荐参赛教师时,初评第一名确定为推荐对象。若无此任务,则综合考虑以下优先程序进行推荐:

①已到职称评定年限,但缺少优质课条件者优先;

②任现职以来,未参加符合条件优质课者优先;

③以上两条,不论年限多少,条件相同时,以近一年来四次成绩综合优秀者优先。

(3)确定推荐教师后,由教研组长、教导主任向主管校长汇报,批准后报校长审批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填表上报。

五、几点说明

1.本方法适用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信息技术学科融合优质课、理化生的实验优质课等符合条件的优质课评选,除此以外的技能大赛,教学标兵、录像课评比、一师一优课等,根据具体通知执行。

2.任现职以来,在本校曾被推荐参加市级以上优质课评比,但未拿到有用名次,在下次推荐中不得享受优先推荐条件。

3.由于职评需要,参加非任教学科优质课的教师,需报学校班子会研究决定。

4.凡在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则进行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凡对学校推荐工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结束前向教导主任或主管领导提出申诉,公示期满则不再受理。

5.本方案从2015年11月27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谢毓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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