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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师工作职责

时间:2014-06-11 16:07来源:未知 作者:教导处 点击:

实验教师工作职责

1、深入钻研教学内容,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认真备课,积极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教学研究及其他各项活动。要熟悉本实验室所开实验,写出实验报告。掌握每个实验基本要求、辅导注意事项、参考数据、评分标准。

3、教师实验课前,提前10分钟进入实验室;不得无故迟到

4、课堂上不能看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书籍、报刊。不能擅自离岗。

5、课后检查仪器情况、擦拭干净、摆放整齐。实验室打扫干净、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认真写好交接班纪录。

6、不定期抽查教学情况、仪器使用、学生记录情况等。

7、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仪器改进、科研技术开发等工作。

8、实验课上,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严格执行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9、不得任意删减实验内容,确有困难时,需经学校教学领导研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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