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水一中2010-2011年度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与考核办法
根据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与考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与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1、我校市级学科带头人5人:张娇敏、王静、郑建梅、张迎新、常园花
2、我校市级骨干教师10人:赵红志、李娜、郑艳霞、侯海燕、蒋艳萍、苏颖、许勤平、张玉平、李芳、牛慧琴
3、我校新申报的市级骨干教师。
二、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慎玉杰(校长)
副组长:孔冬青、牛方岩、王家和
成员:黄小国、吴岩、郭维军、郭江波、裴会霞、贾洪涛
三、考核形式
各考核对象根据学校的考核实施计划进行自查,填写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评审表(或申报表),并将2010-2011年度的证书复印件交到学校教导处,然后由考核小组按规定进行计分考核,并写出评语。考核结果经校务会议批准后进行公示,然后上报教育局师训科。
四、考核内容与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及新课程理念,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尊重每一位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教学创新、实践教学创新,任教课程与原申报专业相符,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随时接受其他教师的听课。教学效果好,优课率不低于60%。
3、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了解并宣传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积极参加市校组织的教师培训等活动。
4、主动承担或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撰写科研论文和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文章或随笔,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实验活动。努力开发校本课程或地方教材,并在校本教研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每学年至少有一篇相关的论文、文章等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上(相关部门承认)发表或获奖。
5、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每学年要完成以下任务:① 每人精读一本理论书籍,写一篇读后感;② 每人完成一份优秀的教学设计;③ 每人上一节校级(含)以上研究课或公开课。④严格要求自己,努力进取,注重自身专业成长。
6、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要帮助青年教师成长,确定培养对象,重点培养2名教师,制定三年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每学年听重点培养对象的课不少于10节,帮助备课不少于10节。
7、积极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主动承担教师培训的任务,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做一次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学术报告。
8、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要建立自己的教育博客,积极阅读与写作。认真批注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100条建议》,并用于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五、几点说明
1、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学年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学年考核及其任期考核均合格或以上的,方可推荐为下一任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考核结果连续是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培养对象。
2.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所教学科连续在同年级学科中处于后四名或连续呈下降趋势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对于学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实行诫勉谈话制度,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取消;对于学年考核为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其相关待遇和称号。
4、凡因事请假三个月以上或病假半年以上的,当年不予考核。
5、凡初调入我校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校不予承认,必须重新申报。
6、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取消其相应称号:①有重大教学事故,影响较大的;②不具备骨干教师政治思想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学学年考核不合格的;③不服从学校管理或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擅自离岗的;④取消教师资格的;⑤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