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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师训科《2011-2012年度学科素养培训政策》的通知

时间:2011-11-25 02:09来源: 作者: 点击:
一、教育部文件要求:每五年每位教师必须参加240学时的岗位培训,根据这一精神,我市在2009-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中,确定在全市教师中开展学科素养远程培训180学时和教育技术能力培训60学时,学科素养远程培训的180学时分三年进行,每年60学时。因此每位教师每年度都要参加60学时学科素养培训,培训时间基本按照学校年度工作进行,即前一年的7月到第二年6月,6月份人事局对我单位进行继续教育审核。现在参加是2011-2012年度的培训。
二、今年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文件明确规定:“今后五年,对全国1000多万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根据这一规定,河南省教育厅在教师[2011]692号文件中指出:“就我省实际情况,本周期继续教育工作调整:截止时间由2013年延长到2015年,每位教师继续教育由240学时调整为360学时。”根据这一政策,我市的培训安排延长到2015年,每年每位教师都要参加60学时的学科素养培训。
三、岗位培训是每年继续教育审核的必审项目之一,他和校本研修之间的学时不累加,各自计算,即学科素养培训60学时,校本研修96学时,两者均达到标准才能审验合格。
四、每年的继续教育审核是教师聘任、签订合同、工资调整、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2011-2012年度可以免除学科素养培训人员:
1、截止2012年6月30日之前女50岁,男55岁的,可以自愿参加,继续教育审核只审核校本研修。
2、参加2011年度国培计划、省骨干教师培训、青年教师培训,包括新任教师、特岗教师,可以不参加网上学习,但必须参加在岗实践活动。
3、各中心校、成建制学校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2011年7月至今参加过省、市级校长培训、集中外出培训的,可以自愿参加。
4、参加高学历进修2011、7---2012、6考试合格3门(包括3门)以上的教师。
5、参加2011年全国心理咨询师培训考试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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