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济水一中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22年11月修订)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济源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济办〔2010〕21号)、《关于印发《济源市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济教〔201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济源市济水一中岗位设置方案》和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单位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原则
1.学校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1.学校编制255人,规格为正科级,领导职数8人。现实有人员276人,缺编72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学校设置岗位总量255个。
2.学校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54名,占岗位总量的99.6%;工勤技能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0.4%。
四、岗位等级设置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224.67:42.33:16.67,分别设置正高级岗位3个,副高级岗位74个,中级岗位127个,初级岗位50个。
2.五、六、七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设置五级岗位16个,六级岗位29个,七级岗位29个。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38个,九级岗位51个,十级岗位38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25个,十二级岗位25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1.设置技术工岗位1个,占学校岗位设置总量的0.4%。其中技师1名,二级岗位。
五、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严格按照济教〔201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中小学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除此之外,各类岗位还需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不同等级的任职条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任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2)任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3)任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且连续4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4)任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且连续4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5)任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且连续5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2.工勤技能岗位: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岗位。
六、岗位竞聘实施细则
首次聘用时,除了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以外,学校还将参考任职年限、教龄、年龄、工作量、绩效考核结果、是否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行政会议成员等确定人员聘用岗位等级。具体见附件:《济水一中岗位设置积分细则》
七、岗位聘用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对超过核准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3.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
5.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
八、组织领导
1.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 长:慎玉杰
副组长:牛芳岩、李继红
成 员:李正君、郭江波、宋小武、候海燕、郭维军、王毅、
冯炜、各教研组长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济水一中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
附件:
济水一中岗位等级竞聘细则
1.符合第五条“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2.岗位等级竞聘只在相同岗位内进行。
3.达到“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者,专业岗位等级竞聘中任职年限优先;任职年限相同看教龄,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看年龄(算到月、日),年龄大的优先。
4.第3条都相同的条件下,先聘教学一线人员,按班主任(近三年内连续,行政会议成员于班主任同级)、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名师、省、市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工作量等顺序优先竞争上岗。
5.近三年内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晋升等级。
6.根据豫人社〔2019〕18号文件规定,“聘期内3年获得考核优秀的已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内”指当前岗位等级最后一次签订聘用合同以来(当前等级聘用时间超过5年的按近5年),符合年限条件的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同级内岗位晋升一级),不受空岗数限制。此类人员须另行提供优秀年度的考核结果底册复印件(单位盖章)予以佐证。
备注:任现职期间,不以大局利益为重,通过各种渠道向组织说情、或组织已经安排而不服从组织分配(如支教、班主任、临时工作等)、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或受过重大纪律处分,不参与高一级岗位竞聘。
本细则解释权归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解释。
济水一中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