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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水一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量化积分评审方案

时间:2011-09-22 08:18来源: 作者: 点击:

 

济源市济水一中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量化积分评审方案
(五届一次职代会通过)
 
      根据上级职评精神,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中坚持“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程序:
1、申报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符合条件的教师到学校领取申请表并填写承诺书,在规定之日内上交材料及材料清单。
2、召开参评人员专题会,强调组织纪律及当年评审要求。
3、由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申报人员资格。
4、将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名单、业绩证书清单、原始证件在校园进行公示。
5、量化积分。
6、在不合分的前提下对积分情况进行分项公示。
7、根据积分高低按1:1.2入围,经职评领导小组评议,确定拟推荐名单。
8、在校园公告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9、组织推荐人员填写申报材料。
10、将推荐人员申报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注:公示期间举报信箱: 慎玉杰    shenyujie2004@163.com
                      孔冬青    kongdongqing@126.com
二、量化积分:
1、教龄:每年2分,校龄:每年1分。
2、年度考核:考核合格且任职5年者,每年积2分;5年以上10年以下者(含10年),超额年数每年积3分;10年以上者,超额年数每年积4分;考核优秀者每次另加1分(06年以来)。
3、班主任:每学年6分。只计算任现职以来担任本校班主任年限,此项累计计算。
4、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年2分,(只计算任现职以来在本校任职年限,此项累计计算,多兼职一项另加1分)。
5、业绩积分(任现职以来,校级荣誉只计2007年9月1号以后取得的,之前受到学校表彰的积3分,不累计;中途调入教师,调入前在原单位的镇级荣誉积3分,不累计)。
所有荣誉与上级职评文件不相关的一律不积分。中层以上领导校级荣誉按学校获得的各类奖牌予以积分,校级领导每次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积10分、6分、4分,中层每个层次减2分。申报中、高级职称需至少具备三条业绩,多一条业绩加10分(不重复计算)。
①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说课、录像课获奖积分:
获优质课一等奖每次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别积8分、6分、4分、2分,低一个等级依次降1分。
示范课、观摩课一等奖每次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积7分、5分、3分,低一个等级依次降1分。
说课、录像课一等奖每次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积6分、4分、2分,低一个等级依次降1分。
②论文、课件、课题获奖或结题积分:
在教育教学类CN刊物上发表论文每一篇积3分、在非教育教学类CN刊物上每发表一篇论文积1分。
获一等奖论文或课件每篇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积3分、2分、1分。低一个等级依次降0.5分 (同一篇论文只计最高奖)。
课题结题,按国家级、省级、市级课题组长分别积5分、4分、3分,非课题组长同等级降1分,若属子课题降等积分,个人课题积2分)。
此项总积分不超过20分的以实际分数计入;超额部分按20℅计入。论文发表为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综述、通讯报道的不参与积分。
③优秀辅导教师积分
每次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加 3分、2分、1分。学生在CN刊物发表文章每篇指导教师积0.5分。
此项总积分不超过20分的以实际分数计入;超额部分按20℅计入。
④综合表彰积分(指教师节综合表彰和学校年终综合表彰)
每次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别积10分、8分、6分、3分。
⑤单项奖积分
每次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别积8分、6分、3分、1分。
⑥优秀班主任积分
每次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别积15分、10分、5分、3分。
“功勋班主任”积5分、“功臣教师”积3分,此项累计计算。
“团体奖”积分
在市级以上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团体一等奖或团体单项第一名,按国家级、省级、市级主教练分别积10分、8分、6分,低一个等级降3分;副教练同等次降2分,此项累计计算。
三、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积分
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名师积10分;省级学科带头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积8分;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名师积5分,市级学科带头人积3分;市级骨干教师积2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以当年认定为依据。其它以任现职以来,最高荣誉为依据)。
四、工作量积分
满工作量10分,工作量在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计8分,教学任务一半、处室一半工作量计6分,工作量在二分之一计5 分,低于二分之一不积分。(任现职以来,累计后取平均分)
五、 绩效积分:
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全体教师分三等次,一等占30%、二等占40%、三等占30%,分别积100分、90分、80分;(自实行绩效以来,累计后取平均分)
六、学校安排支教人员支教期满并被评为合格的积5分,不合格的不积分,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校龄满10年的可放宽农村工作经历的要求。
七、几点说明:
1、校龄不足三年不参评(局派遣人员除外),近三年以来请假累计达到半年的不参评(国家法定假期除外),师德师风中有重大问题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2、任现职期间,工作上不以大局利益为重,不服从组织安排(如支教、班主任、临时工作等),原则上二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
3、原始证件展示期间发现有假证件者,两年内不得参评。
4、在职评工作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托人说情、弄虚作假,以及在工作中闹情绪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5、所有证书积分09年10月1日以前获得的以学校登记为准,09年10月1日以后获得的以校长签字为准。
6、当年学校推荐参评而未通过的,原则上第二年不得参评。
7、参加当年职评的同志不得担任职评领导小组成员。
8、支教人员当年度的绩效积分,取参评人员的平均值。
八、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慎玉杰
副组长:孔冬青、牛芳岩
   员:郭江波、杨玉环、张姣敏、王静
 本文件解释权在校职评领导小组,方案中未涉及事项由职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济源市济水一中
201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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