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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济水一中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时间:2011-10-15 00:56来源: 作者:教科室 点击:



为强化教师教科研意识,提高教师理论素养,使“向教科研要质量”成为全校教师的努力方向,使教育科研在质量立校上真正发挥其作用,走出一条“科研先导、特色明显、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办学路子,结合我市教科所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如下教科研管理制度。
课题类型:国家级、省级、市级集体研究课题(每个课题带主持人,一般7人为宜);市级个人研究课题(可以个人独立完成,含主持人最多3人)。
立项时间:每年国家、省市级课题之南下发以后,根据相关要求,一般在省市级课题要求立项前一周,申报的课题相关材料(包括电子稿和纸质文档)应上报到学校教科室进行审查。合格后经学校审批上报市教科所进行立项。
过程管理:
1.自立项证书下发后,课题组应在一周内明确人员分工职责和阶段任务,并形成课题开题报告上报教科室。
    2.过程管理采用注册网络博客和填写课题管理手册的办法进行。课题组以课题编号为用户名注册到市网络研修博客中的课题研究博客群。并及时上传相关课题研究进展的心得、反思、及活动开展的相关视频和图片资料。
3.每年四月份,市教科所要对规划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包括文档资料和课题进展现场汇报。各课题开展中期成果的总结工作,并于4月20前将中期检查表报学校教科室审查并签章,检查表一式3份,市教科所、学校教科室、课题组各保存一份,课题结题时课题组必须交由教科所签章的中期检查表做为过程管理的资料,否则不予鉴定。逾期未交的按未开展研究处理。
    结项管理:
1.时间:原则上每年两次。上半年3月1日——3月31日为上报时间,4月底鉴定完毕;下半年9月1日——9月30日为上报时间,10月底鉴定完毕。
2.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带领成员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收集有关资料,写出课题研究报告初稿。并填写《济源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表》,由学校教科室签署意见后,连同由课题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课题中期检查表》报送市教科规划办初审。初审主要从材料齐全、文字排版、研究报告的布局和学术规范及参考文献等方面进行形式审查。
3.申请结题鉴定时,课题负责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每套鉴定材料必须包括:⑴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⑵课题论证;⑶课题研究方案;⑷课题工作报告;⑸课题研究总报告(6000字以上); ⑹相关的过程性材料与阶段性成果。包括最能反映课题研究(或实验)过程的材料。终结性成果除专著、论文、经验性文章外,还可包括教育教学反思、课堂教学典型案例、教学叙事、获奖证书(复印件)、研究(或实验)对象的作品(文集或照片)等。 所报送的结题材料应按上述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以书的形式呈现。(字体统一为题目二号黑体,课题类别、作者姓名为黑体小三,一级为四号黑体、二级标题为四号宋体,三级标题为四号楷体字,正文为四号仿宋体)。
激励措施:
1.所用课题经费一律由课题组先行垫付,学校实行以奖代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项任务的,学校将一次性给予相关奖励。国家、省、市级集体课题分别奖励课题组1000元、700元、600元。个人课题给予100元奖励。
2.学校每年根据教科研工作开展情况评选若干名教科研先进个人,市级教科研先进个人在校级先进个人中产生。
3.教科研研究课原则上在课题组产生,经学校教科室推荐参加市级教科研优质课比赛。
4.学校有外出学习机会时,优先考虑参与课题的相关人员。
5.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需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科室。

 


                                 济水一中教科室
                             
                                          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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