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青少年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教育引导为主。学校通过各类主题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明确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和电话手表等通讯设施。
2.家校合力共育人。家长作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和学校配合共同监督学生在正确的时段,使用手机做合理的事。如果学生违反相关规定,配合学校执行纪律措施和批评教育。
3.齐抓共管保成效。任课老师、班主任、值班教师等一切管理人员共同参与,坚决杜绝学生手机在校园内出现。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含电话手表等)。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及保证书,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综合素质考评5分/人次,同时取消该生本学期各类评优评先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含电话手表等),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该生本学年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手机(含电话手表等)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本学期综合素质考评按最低等次记录学籍档案,其他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含电话手表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全员育人导师考核和班主任目标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通讯需要,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在校园内安装固定电话提供家校通讯服务。
2.学校门岗、教师办公室、宿舍值班室,全天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学校所有教师个人手机也可随时为学生服务。
3.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经班主任和学部领导批准后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按相关规定领取使用。
4.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