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这是2018年11月1日刚颁布的《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第一条款内容。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确保女职工在日常工作与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以及合法权益,11月1日,济水一中开展了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帮助女教师、女职工熟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了解相关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一是组织召开动员会和座谈会,进行教育学习宣传和动员。二是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女教师职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帮助他们普及《规定》知识,加强对《规定》内容的理解,熟悉《规定》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三是在大门口设立了咨询台,并印发学习宣传资料,为前来咨询的女职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和义务指导。通过多项活动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女教师职工认识到了学习宣传《规定》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积极主动学习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也进一步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新颁布的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22项条款,为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