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凡有意到我校就读的新生,必须参加本次资格审查,否则无法录取,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今年招生方案具体要求,特对2018年七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8年8月13日上午8:00——12:00。
二、对象:所有申请济水一中(含东校区)七年级新生学位并进行网上报名的小升初学生。
三、地点:济水一中(校本部)
网上报名编号 |
交验窗口 |
具体位置 |
0001—0120 |
1 |
九(1)班教室 |
0121—0240 |
2 |
九(2)班教室 |
0241—0360 |
3 |
九(3)班教室 |
0361—0480 |
4 |
九(4)班教室 |
0481—0600 |
5 |
九(5)班教室 |
0601—0720 |
6 |
九(6)班教室 |
0721—0840 |
7 |
九(7)班教室 |
0841—0960 |
8 |
九(8)班教室 |
0961—1080 |
9 |
八(15)班教室 |
1081—1200 |
10 |
八(16)班教室 |
1201—1320 |
11 |
体育组 |
1321—1440 |
12 |
九年级物理组 |
1441—1560 |
13 |
八年级语文组 |
1561—1680 |
14 |
八年级英语组 |
1681以上 |
15 |
八年级数学组 |
注意:1—8号窗口位置在中教学楼一楼从东往西排列;
9—10号窗口位置在北教学楼一楼从西往东排列;
11—15号窗口位置在北办公楼一楼从西往东排列;
四、交验材料
1.交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 件批次 |
符合条件类别 |
交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顺序 |
第一批 |
1.辖区内有住房有房产证 |
1.户口本;2.房产证 |
2.烈士、军人子女 |
1.户口本;2.房产证;3.烈士、军人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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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辖区内有住房无房产证 |
1.户口本;2.购房合同;3.购房发票和契税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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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
1.外来经商办企业子女 |
1.户口本;2.暂住证;3.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4.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单据 |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
1.户口本;2.暂住证;3.劳务合同或务工单位证明;4.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单据 |
|
第三批 |
1.本市经商办企业子女 |
1.户口本;2.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3.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单据 |
2.本市务工人员子女 |
1.户口本;2.劳务合同或务工单位证明;3.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单据 |
2.交验材料说明
(1)公安户口复印件(与房产证上一致的监护人所在页和学生所在页复印在一张上);
(2)实际住址为租住房的,实际住址证明为租房合同和近12个月水电气缴费单据等;
(3)如有与上述材料不同的,可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条件的其他材料,如土地证、契税发票等;
(4)交验证件须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验后,原件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备查。
五、复印件装订要求
1.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2.装订顺序:①封皮;
②按上表中列举的顺序。
3.自制封皮(或下载最后附件使用):封皮上按顺序写清学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现家庭住址。
4.按顺序整理好,左侧两钉装订。
六、注意事项
1.所交验的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提交假证件者一票否决,责任自负;
2.请在规定时间内交验,逾期不再审查,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3.按到校顺序在规定窗口排队领号,按序交验,服从指挥,不得插队或拥挤;
4.大门口内侧设立咨询处,忘记编号或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
2018年8月10日
附件:封皮模板,可以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