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水一中2017年七年级新生
资格审查的通知
特别提醒:凡有意到我校就读的新生,必须参加本次资格审查,否则无法录取,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今年招生方案具体要求,特对2017年七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
二、对象:所有申请济水一中(含东校区)七年级新生学位并进行网上报名的小升初学生。
三、地点:济水一中(校本部)
网上报名编号 |
交验窗口 |
具体位置 |
0001—0155 |
1 |
九(1)班教室 |
0156—0270 |
2 |
九(2)班教室 |
0270—0385 |
3 |
九(3)班教室 |
0386—0500 |
4 |
九(4)班教室 |
0501—0615 |
5 |
九(5)班教室 |
0616—0730 |
6 |
九(6)班教室 |
0731—0845 |
7 |
九(7)班教室 |
0846—0960 |
8 |
九(8)班教室 |
0961—1075 |
9 |
七(15)班教室 |
1076—1190 |
10 |
七(16)班教室 |
1191—1305 |
11 |
督导室 |
1306—1420 |
12 |
信访接待室 |
1421—1535 |
13 |
七年级语文组 |
1536—1650 |
14 |
七年级数学组 |
1651—1775 |
15 |
九(18)班教室 |
1776以上 |
16 |
九(17)班教室 |
注意:1—8号窗口位置在中教学楼一楼从东往西排列;
9—10号窗口位置在北教学楼一楼从西往东排列;
11—14号窗口位置在北办公楼一楼从西往东排列;
15—16号窗口位置在东教学楼一楼从北往南排列。
四、交验材料
1.交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本;
(2)房产证;(暂未取得房产证者,需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及缴费发票)
(3)烈士、军人子女须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军人证明;
(4)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须提供户口本、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实际住址证明;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户口本、暂住证、身份证、就业单位证明;
(6)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户口本、务工单位证明、实际住址证明;
2.交验材料说明
(1)公安户口复印件(与房产证上一致的监护人所在页和学生所在页复印在一张上);
(2)实际住址为租住房的,实际住址证明为租房合同、近6个月水电气缴费单据等;
(3)如有与上述材料不同的,可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条件的其他材料,如土地证等;
(4)交验证件须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验后,原件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备查。
五、复印件装订要求
1.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2.装订顺序:①封皮;
②户口本复印件;
③房产证复印件;
④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参考上述顺序)。
3.自制封皮(或下载最后附件使用):封皮上按顺序写清学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现家庭住址。
4.按顺序整理好,左侧两钉装订。
六、注意事项
1.所交验的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提交假证件者一票否决,责任自负;
2.请在规定时间内交验,逾期不再审查,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3.按到校顺序在规定窗口排队领号,按序交验,服从指挥,不得插队或拥挤;
4.大门口内侧设立咨询处,忘记编号或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
2017年8月10日
附件:封皮模板,可以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