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今年招生方案具体要求,特对2016年七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
二、对象:所有申请济水一中(含东校区)七年级新生学位并进行网上报名的小升初学生。(注意:不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地点:济水一中(校本部)
(中间教学楼一楼自东向西依次是九年级1—8班教室)
报名序号四位数 |
交验窗口 |
教室位置 |
0001—0230 |
① |
九(1)班教室 |
0231—0460 |
② |
九(2)班教室 |
0461—0690 |
③ |
九(3)班教室 |
0691—0920 |
④ |
九(4)班教室 |
0921—1150 |
⑤ |
九(5)班教室 |
1151—1380 |
⑥ |
九(6)班教室 |
1381—1610 |
⑦ |
九(7)班教室 |
1611以上 |
⑧ |
九(8)班教室 |
四、交验材料
1.交验材料内容
(1)户口本;
(2)房产证;(暂未取得房产证者,需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及缴费发票)
(3)烈士、军人子女须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军人证明;
(4)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须提供户口本、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实际住址证明;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户口本、暂住证、身份证、就业单位证明;
(6)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户口本、务工单位证明、实际住址证明;
2.交验材料说明
(1)公安户口复印件(与房产证上一致的监护人所在页和学生所在页复印在一张上);
(2)实际住址为租住房的,实际住址证明为租房合同、近6个月水电气缴费单据等;
(3)如有与上述材料不同的,可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条件的其他材料,如土地证等;
(4)其他特殊情况可以于8月15日中午8:00—11:00到济水一中咨询处咨询;
(5)交验证件须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验后,原件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备查。
五、复印件装订要求
1.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2.装订顺序:①封皮;
②户口本复印件;
③房产证复印件;
④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参考上述顺序。
3.自制封皮(或参考最后附件):封皮上按顺序写清学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现家庭住址。
4.按顺序整理好,左侧两钉装订。
六、注意事项
1.所交验的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提交假证件者一票否决,责任自负;
2.请在规定时间内交验,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按到校顺序在规定窗口排队领号,按序交验,服从指挥;
4.大门口内侧设立咨询处,有疑问可以咨询。
2016年8月11日
附:封皮模板(下页)
济水一中2016年七年级新生资格审查
资料复印件
学生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网上报名序号:
身份证号:
现家庭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