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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三)

时间:2015-08-05 08:18来源:济水一中 作者:教导处 点击:

济水一中关于2015年七年级新生

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今年招生方案具体要求,特对2015年七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

      二、对象:所有申请济水一中七年级新生学位并进行网上报名的小升初学生。

      三、地点:济水一中

(中间教学楼一楼自东向西依次是九年级1—8班教室)

报名序号四位数

交验窗口

教室位置

0001—0150

九(1)班教室

0151—0300

九(2)班教室

0301—0450

九(3)班教室

0451—0600

九(4)班教室

0601—0750

九(5)班教室

0751—0900

九(6)班教室

0901—1050

九(7)班教室

1051以上

九(8)班教室

      四、交验证件

    1.符合条件及交验材料

符合条件序号

符合条件类别

交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顺序

1

辖区内有房产证

1.户口本;2.房产证

2

辖区内有住房合同

1.户口本;2.购房合同;3.购房发票

3

烈士、军人子女

1.户口本;2.房产证;3.军人证明

4

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

1.户口本;2.营业执照;3.完税证明;4.实际住址证明

5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户口本;2.暂住证;3.身份证;4.就业单位证明

6

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户口本;2.务工单位证明;3.实际住址证明

2.交验材料说明

(1)公安户口复印件(与房产证上一致的监护人所在页和学生所在页复印在一张上);

(2)实际住址为租住房的,证明材料为租房合同、近6个月水电气缴费单据等;

(3)符合上述条件但证明材料与表中所列有不同的,可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条件的材料,如土地证、契税发票等;

    (4)其他特殊情况可以于8月15日中午8:00—11:00到济水一中咨询处咨询;

    (5)交验证件须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验后,原件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备查。

    五、复印件装订要求

    1.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2.装订顺序:①封皮;

                ②户口本复印件;

                ③房产证复印件;

④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参见上表顺序。

    3.自制封皮:封皮上按顺序写清学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现家庭住址。

    4.按顺序整理好,左侧两钉装订。

    六、注意事项

    1.所交验的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提交假证件者一票否决,责任自负;

    2.请在规定时间内交验,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 按到校顺序在规定窗口排队领号,按序交验,服从指挥;

    4.大门口内侧设立咨询处,有疑问可以咨询。

  

济水一中招生办

2015年8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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