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水一中关于2015年七年级新生
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今年招生方案具体要求,特对2015年七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
二、对象:所有申请济水一中七年级新生学位并进行网上报名的小升初学生。
三、地点:济水一中
(中间教学楼一楼自东向西依次是九年级1—8班教室)
报名序号四位数 |
交验窗口 |
教室位置 |
0001—0150 |
① |
九(1)班教室 |
0151—0300 |
② |
九(2)班教室 |
0301—0450 |
③ |
九(3)班教室 |
0451—0600 |
④ |
九(4)班教室 |
0601—0750 |
⑤ |
九(5)班教室 |
0751—0900 |
⑥ |
九(6)班教室 |
0901—1050 |
⑦ |
九(7)班教室 |
1051以上 |
⑧ |
九(8)班教室 |
四、交验证件
1.符合条件及交验材料
符合条件序号 |
符合条件类别 |
交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顺序 |
1 |
辖区内有房产证 |
1.户口本;2.房产证 |
2 |
辖区内有住房合同 |
1.户口本;2.购房合同;3.购房发票 |
3 |
烈士、军人子女 |
1.户口本;2.房产证;3.军人证明 |
4 |
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 |
1.户口本;2.营业执照;3.完税证明;4.实际住址证明 |
5 |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
1.户口本;2.暂住证;3.身份证;4.就业单位证明 |
6 |
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1.户口本;2.务工单位证明;3.实际住址证明 |
2.交验材料说明
(1)公安户口复印件(与房产证上一致的监护人所在页和学生所在页复印在一张上);
(2)实际住址为租住房的,证明材料为租房合同、近6个月水电气缴费单据等;
(3)符合上述条件但证明材料与表中所列有不同的,可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条件的材料,如土地证、契税发票等;
(4)其他特殊情况可以于8月15日中午8:00—11:00到济水一中咨询处咨询;
(5)交验证件须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验后,原件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备查。
五、复印件装订要求
1.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2.装订顺序:①封皮;
②户口本复印件;
③房产证复印件;
④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参见上表顺序。
3.自制封皮:封皮上按顺序写清学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现家庭住址。
4.按顺序整理好,左侧两钉装订。
六、注意事项
1.所交验的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提交假证件者一票否决,责任自负;
2.请在规定时间内交验,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 按到校顺序在规定窗口排队领号,按序交验,服从指挥;
4.大门口内侧设立咨询处,有疑问可以咨询。
济水一中招生办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