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二〔2015〕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700人,其中特长生367人、分配生3726人、择校生407人、民办学校200人,详见附件1。
二、组织报名
2015年中招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由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报名,各初中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完成报名工作。
资格确认及审核:应届毕业生、休学生、往届生资格由所在初中负责审核,结果报基础教育科备案。
三、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均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志愿分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三种类别,报考普通高中的必须选择“普通高中”类别。各初中学校负责指导学生认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志愿表》须由所在学校统一从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并须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毕业学校负责保存。签字确认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
普通高中志愿共分“提前批”和“第一批”两个批次,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提前批:报考各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在系统设定的面向本市提前批志愿栏(体育、音乐、美术、艺术传媒、播音主持、书法)中选报,每个考生可选择两个学校志愿;报考一中、高级中学、四中提前批分配生的考生,在面向本市提前批志愿栏内选报,每个考生可选择两个志愿。
第一批:报考一中、高级中学、四中、五中、六中第一批分配生及民办学校的考生,在面向本市的第一批志愿栏中选报,每个考生可选择两个志愿。
招收特长生的各普通高中,必须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将专业测试合格的特长生名单反馈到考生所在初中,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登记审核。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
实行省考科目和地方考试科目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765分。省考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体育(50分);地方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5分)、音乐(10分)、美术(10分)、生物(30分)、地理(30分),在中招信息服务平台呈现成绩时,地方考试科目统一呈现为“其它”。
(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见下表,其它科目按局相关文件执行。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分值 |
备注 |
|||
6月25日 (星期四) |
上午 |
8:30-10:30 |
120分钟 |
语文 |
120 |
|
|
11:10-12:00 |
50分钟 |
历史 |
5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00 |
60分钟 |
物理 |
70 |
|
||
16:40-17:30 |
50分钟 |
化学 |
50 |
|
|||
6月26日 (星期五) |
上午 |
8:30-10:10 |
100分钟 |
数学 |
120 |
|
|
10:50-11:50 |
60分钟 |
思想品德 |
7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40 |
100分钟 |
英语 |
120 |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
||
17:10-18:30 |
80分钟 |
美术 |
10 |
|
|||
6月27日 (星期六) |
上午
|
8:30-10:00 |
90分钟 |
八年级生物 (2013级) |
100 |
|
|
10:30-12:00 |
90分钟 |
八年级地理 (2013级) |
100 |
|
2013级学生的生物和地理结业考试成绩分别按30%计入中招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结果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中。
五、加分对象和标准
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7.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济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在系统中申报并打印加分登记表,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加分登记表上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农村独生子女或计划生育双女户的加分登记表经镇、街道计生办盖章后,由学校统一到教育局接受市卫计委审验)。学校审核后在系统中上报,加分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教育局备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享受的所有照顾条件,综合素质评定降一个档次。
六、录取工作
休学生在总分中减去15分,往届生在总分中减去30分参与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
(一)特长生录取:由招生学校负责专业测试并提供专业测试结果。中招成绩公布后,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最低控制线和学校录取细则在提前批中择优录取,教育局审核。当特长生出现达不到录取条件等原因而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剩余特长生计划将转为文化课招生计划,按学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分配生录取:由各普通高中根据下达各初中的分配生计划(分提前批和第一批两个批次)和考生报考本校的志愿,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报考提前批分配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为A等。当考生总分并列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高的优先录取;仍然并列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品德、化学、历史。考生一经正取,不得择校,否则,将不能注册学籍。
民办普通高中可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自身办学条件,结合省市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填报的志愿作为民办高中录取、提档的依据,未正取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等相关证明,到民办高中自主报名,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三)择校生录取:市教育局确定各普通高中择校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择校生名额,并予以公布。各高中在规定时间内持择校生名单,经教育局审核后在网上完成投档、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超过本校招收正取生计划数的10%。
(四)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加盖招生录取专用章后下发,否则一律无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中心校和各初中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高度重视并做好有关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同时,要面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指导,分类填报。各初中要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强迫学生违背个人意愿填报志愿,不得私自改动学生的志愿信息。各招生学校不得采取有偿招生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三)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一是加强中招考试管理,狠抓考风考纪,切实维护中招考试的质量和信誉。各中心校、各初中和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招生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依法治教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济教〔2015〕10号)精神,净化教育环境,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二是落实公示制度。各校要将中招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结果、享受加分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校内张榜公布。三是健全诚信制度,所有参与中招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考生的资料信息向外提供,不得做招生交易。各初中学校不得通过向任何招生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
(四)严格标准,杜绝违规。公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决不允许自立标准乱收费,也不得为其它部门代收费和搭车收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01〕23号文件要求执行“三限”政策,不得在“三限”生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五)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对符合录取标准和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能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招生学校必须予以录取。各初中学校承担考生资格审查的第一责任,要做到严格、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附件:1.济源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济源市2015年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标一览表
2015年5月25日
附件1
济源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 校 |
总数 |
班数 |
提前批 |
第一批 |
择 校 生 |
||
特长生 |
分配生 |
分配生 |
民办 学校 |
||||
一中 |
1900 |
36 |
108 |
540 |
1080 |
|
172 |
高级中学 |
1267 |
24 |
138(含体育50、美术50人) |
337 |
677 |
|
115 |
四中 |
633 |
12 |
85(含美术50人) |
164 |
327 |
|
57 |
五中 |
200 |
4 |
0 |
|
182 |
|
18 |
六中 |
500 |
10 |
36 |
|
419 |
|
45 |
英才学校 |
200 |
4 |
|
|
|
200 |
|
合 计 |
4700 |
90 |
367 |
1041 |
2685 |
200 |
407 |
附件2
济源市2015年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标一览表
初中学校 |
提前批 |
第一批 |
||||||
一中 |
高级 |
四中 |
一中 |
高级 |
四中 |
五中 |
六中 |
|
实验中学 |
65 |
37 |
19 |
130 |
75 |
37 |
18 |
42 |
济水一中 |
91 |
51 |
25 |
182 |
103 |
50 |
22 |
48 |
北海中学 |
33 |
19 |
9 |
66 |
39 |
19 |
9 |
21 |
沁园中学 |
88 |
50 |
24 |
173 |
99 |
49 |
23 |
52 |
济渎路初中 |
24 |
16 |
8 |
48 |
31 |
15 |
10 |
23 |
太行路初中 |
16 |
11 |
5 |
32 |
22 |
10 |
7 |
15 |
玉泉中心校 |
6 |
4 |
2 |
13 |
7 |
3 |
2 |
5 |
梨林中心校 |
15 |
11 |
5 |
30 |
22 |
11 |
6 |
15 |
五龙口中心校 |
13 |
10 |
5 |
25 |
20 |
10 |
15 |
2 |
克井中心校 |
19 |
13 |
7 |
37 |
26 |
13 |
30 |
4 |
思礼中心校 |
6 |
5 |
2 |
13 |
9 |
5 |
1 |
13 |
承留中心校 |
19 |
14 |
7 |
38 |
28 |
14 |
3 |
40 |
坡头中心校 |
11 |
8 |
4 |
23 |
16 |
7 |
5 |
11 |
轵城中心校 |
53 |
32 |
15 |
105 |
65 |
29 |
16 |
38 |
大峪中心校 |
13 |
8 |
4 |
26 |
17 |
9 |
2 |
13 |
王屋中心校 |
20 |
13 |
6 |
42 |
28 |
13 |
3 |
22 |
邵原中心校 |
25 |
19 |
9 |
50 |
38 |
18 |
5 |
31 |
下冶中心校 |
16 |
11 |
5 |
32 |
22 |
10 |
2 |
18 |
双语学校 |
7 |
5 |
3 |
15 |
10 |
5 |
3 |
6 |
合 计 |
540 |
337 |
164 |
1080 |
677 |
327 |
182 |
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