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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一中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学新秀、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3-25 15:32来源:教导处 作者:办公室 点击:

 

各年级、教研组:

根据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教师专业素养提升活动的意见》要求,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构建幸福和谐课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教师专业素养提升活动”之“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单项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要求

(一)教学新秀

 1.参评对象:2009年以来参加工作的教师。

 2.参评条件:

   1)师德方面: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

   2)业绩方面:教学思想先进,专业知识扎实,教学成绩突出。近5年至少取得下列2项业绩:

    ①评选为校级以上优秀教师。

    ②教学成绩突出。近5年任教班级的教学成绩处于全校中等以上。

    ③执教校级以上(含校级)公开课。

④获得市级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一等奖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3)“教师素养提升”方面:能够积极参加学校“教师素养提升”赛课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教学能手:

    1.参评对象:20099月前参加工作的教师。

2.参评条件:

⑴师德方面: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

⑵业绩方面:教学思想先进,专业知识扎实,业务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近5年至少取得下列3项业绩:

①评选为校级以上优秀教师。

②教学成绩突出。近3年任教班级的教学成绩处于全校前三分之一以上。

③执教校级公开课。

④获得市级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研究室公章)。

⑤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获省级论文评比一等奖。

⑥在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⑶“教师素养提升”方面:积极参加“教师素养提升” 赛课活动,并取得二等奖以上。

    二、评选程序

1.个人自评、申报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教师填写到教导处卢新民处领取《济源市2014年度“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申报业绩登记表》,填写并上报,并一起上报个人所有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按(1)优质课类、(2)论文类、(3)课题类、(4)辅导类、(5)其他表彰类分类装好,便于积分。截止时间2015326日中午12:00.

2.学校初评

学校组成评定小组对申报教师逐一进行积分,截至时间2015326日晚。(评分标准附后)

3.根据评分结果,按1:1.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报校委会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4.向济源市教育局申报,时间2015327日。

附:评分标准

1.“师德师风”(15分):师德考核近三年全优秀每次得5分,良好每次得4分,合格每次得3分。

2.参与“提升活动”赛课情况(10分):近三年参与学校赛课活动每次得5分,满分为止。

3.“教学效果”(30分):参考教师2014年全年四次业绩考核成绩计算。

4.“业绩情况”(45分):按以下计分办法积分,然后按45分折合。

(一)优质课(40分)

    1.现场作课类:

经教研部门组织推荐获得国家级优质课一等奖一次得40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一次得30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一次得20分,累计每次加5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一等奖一次得分18分,累计每次加4分;市级二等奖一次得15分,累计每次加3分;市级三等奖一次得10分,累计每次加2分;校级优质课一次得5分,累计每次加1分;省级示范或观摩课一次得20分,市级示范或观摩课一次得18分,累计每次加2.

    2.非现场作课类(录像课、课例、光碟等):

非现场做课按照现场做课同等级别得分和加分分别减半。

(二)论文类(20分)

    1.专业学术核心期刊发表:一篇20分,累计每篇加5分,;

    2.一般学术期刊发表:一篇15分,累计每篇加2分,;

    3.教育报刊和综合期刊发表:一篇5分,累计每篇加1分,;

    4.其他类(参编书籍、主编著作等)发表:根据出版情况酌情加分,总计不超过5分。

 5.评选论文获奖: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论文评选活动中按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此项累计每篇加1分,总计不超过10分。

(三)课题类(教研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鉴定的教科研课题,20分)

    1.主持课题类:

成果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一次得分20分; 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一次得15分,累计每次加5分; 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一次得分10分、累计每次加3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一等奖一次得分8分,累计每次加2分;市级二等奖一次得分6分,市级三等奖一次得分4分,累计每次加1分。

    2.参与课题类获奖得分与加分对照主持类同级减半。

(四)辅导奖类(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中教师获优秀辅导奖,20分)

 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一次得16分,累计每次加4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一次得12分,累计每次加3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一次得10分、累计每次加2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一等奖一次得8分,累计每次加2分;市级二等奖一次得5分,累计每次加1分;市级三等奖一次得3分,累计每次加0.5

(五)其他(10分)(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个人单项奖):

    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省级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每次得10分;其他市级单项表彰每次得6分;校级单项表彰每次得2分。

说明:以上所有基础分和累计分相加到本项满分封顶。

        

 

济水一中   

 20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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