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12月修订)》(教基[2012]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47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拓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探索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形式与手段,经研究,决定开展济源市第二届中小学“校园心理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校园心理剧是一种富有成效和极具特色的团体心理辅导方式。我市部分中小学在首届心理剧评选活动中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举办此次评选活动旨在全面推进我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提高全体师生心理健康水平。
二、评选要求:
(一)内容:参赛作品要反映师生在生活、工作、学习、交往中的心理冲突、烦恼、困惑等问题的多种有效处理方法。
(二)形式:以小品表演、角色扮演、情景对话等方式编成“小剧本”进行表演。通过师生“自己演,演自己”,把“大道理”用“心理剧”的形式表现出来。
(三)要求:剧中要融入心理学知识原理和技巧,体现出人物心理细微、微妙和复杂的变化过程,反映出身边熟悉的、亲身经历的感人事件,能够让师生从中感受到心灵上的启迪,感受到现实生活的美好,增进师生、生生间的良性互动和交流,增强学生间的感情和友谊,使师生正确的认识自我和成长自我。
(四)报送方式:每项参赛作品包括心理剧本(一式两份)和演出视频(统一为DVD光盘)两部分,心理剧本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并填写剧本封面(附件1),文内不署名,同时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发至jyxljkjy@163.com,注明单位及作品名称);演出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光盘要注明作品名称、单位等信息。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活动自即日起开始进行。各单位应积极发动,鼓励每个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人人参与,校校评比,逐级推荐。对优秀作品制作光盘参加市级评选。
(二)本次评选活动以中心校和市直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每个中心校选送2——3项作品,市直学校选送1——2项作品。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三)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评选优秀剧本奖、优秀表演奖、优秀辅导奖和优秀组织奖,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选。
2014年3月17日
附件1:
济源市第二届中小学优秀校园心理剧评审表
剧本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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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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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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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类型 |
原创( ) 改编( ) |
道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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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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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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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演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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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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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的心理辅导技术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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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
附件2:
济源市第二届中小学校园心理剧选送作品汇总表
单位 |
作品名称 |
参演人员 |
辅导教师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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