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水一中“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申报说明
依据《济源市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细则,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实施动态管理。
一、申报资格
□我校教师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报“市级骨干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及新课程理念,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尊重每一位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为优秀(2012年、2013年)。
2、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教学创新、实践教学创新,任教课程与原申报专业相符,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随时接受其他教师的听课。教学效果好,优秀率不低于60%。
3、自觉学习进修,积极参加网络培训,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了解并宣传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积极参加市校组织的教师培训等活动。
4、主动承担或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撰写科研论文和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文章或随笔,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实验活动。努力开发校本课程或地方教材,并在校本教研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至少有一篇相关的论文、文章等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上(相关部门承认)发表或获奖。
□我校教师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
按照市师训科《济源市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原则上市级骨干教师才有资格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
二、申报需要上交材料
□申报“市级骨干教师”或“市级学科带头人”需要上交材料:
1、需提供《济源市骨干教师申请表》(见附件,可以登录邮箱:jsyzjksgy@126.com ,自行下载)填写一份纸质,保留一份电子稿,以“某某申报骨干”或“某某申报学科带头人”命名,重新发至该邮箱;
(1)本学期随堂课录像光盘一张;
(2) 三年内发表或交流的本学科教育类论文一篇;
(3)近两年内获奖的优质课证、辅导证、论文证书、课题证书。
三、几点说明
1、申报教师连续在同年级学科中处于后四名或连续呈下降趋势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2、凡因事请假三个月以上或病假半年以上的,不得参评。
3、凡初调入我校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校不予承认,必须重新申报。
4、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①有重大教学事故,影响较大的;②不具备骨干教师政治思想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学学年考核不合格的;③不服从学校管理或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擅自离岗的;④取消教师资格的;⑤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罚的。
附:考核积分表
济水一中申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业绩量化考核表
(2013-2014年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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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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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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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分值分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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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课或教学竞赛(10) |
省级以上(10)、市级(8)、校级(6) (等次下降依次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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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教师奖(10) |
省级以上(10)、市级(8)、校级(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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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专著(20) |
省级以上(8)、市级(6)、校级(4) (等次下降依次减1分,出版专著或参与编写资料者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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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20) |
省级以上(主持10,参与8) 市级以上(主持8,参与6) 科研成果市级以上(一等8,二等6,三等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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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研修(10) |
按4:3:3的比例分类,一类20,二类18,三类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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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绩(30) |
以2013.9至今年学校绩效考核成绩为准,按比例平均折算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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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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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最终考核成绩为100分,其中,以上几项占70分(折合后),录像课占30分。
以上几项折合成占70%+录像课占30%=申报者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