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教育优质成果申报
1.类别分为:
⑴教育优秀论文;
⑵教育叙事、教育反思、教师日志;
⑶教育优质课、教案、多媒体教学课件、课堂教学实况录像以及校本教材、软件等;
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分析;
⑸心理主题班、团、队会活动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相关成果及实况录像(光盘),如:课本剧、文艺演出、夏令营、联欢会、辩论会等。
⑹教师辅导成果:如教师辅导的心理实践活动中学生获奖作品等。
2.上交时间:
时间截止周二(10月15日)下午放学,过期不候。
3.评审费:
每篇100元。
4.格式要求:
A4纸双面打印,标题“黑体三号”,行间距“固定值
附件:全国优质教育成果封面(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