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尤其是长期不在学校学生的管理教育,确保学校教育教学高效有序,特制订本意见,各学部、班主任即日起遵照执行。
一、所有不在学校的学生必须履行正规请假(休学)手续,各管理主体学部要建立台账,学校学生成长中心备案,尽可能的劝其返校;
二、生病的学生,班主任和家长要经常沟通做好随访,病愈后尽快返校复课;
三、心理问题和厌学的学生,学部领导和班主任做好研判,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家访,尽快让学生返校,做到心理疏导和课业辅导。学部督促班主任做到一周一次电访、一月一次家访,学生或者家长一周一次思想及表现汇报。
四、学生已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学部结合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尽快办理手续,做到籍随人走。
五、有其他特殊原因长期不能到校上课的,学部领导做好研判,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六、班主任要告知学生和家长,长期请假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记入最低等级,将影响学生的升学和一生档案。
七、无正当理由劝而不返的学生,班主任正常每周发送安全和纪律提醒,通知学生和家长,学生的表现将记入档案伴随一生。
八、各学部、班主任在此项工作中要按规范程序执行,不得私作主张,并且要做到工作记录详实,档案资料齐全,做到履职留痕。
2024年3月18日